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的第一年,做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为确保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促进公共教育均等化
⒈增强学前教育公益性与普惠性。争取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办法》,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加快建设珠海市学前教育网。解决珠海市民查询和即时获取学前教育、优质幼儿园资源共享、交流学习等问题。实现全市月保教费不超过1000元的公办及民办普惠性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
⒉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贯彻落实“强师工程”的有关政策,开展珠海市第二批幼儿园教师工作室主持人评选。做好强师工程教师培训。全面实施《珠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实施办法》,启动教师编制和岗位聘用改革,探索建立校长、教师退出机制、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⒊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和均衡化水平。完成区属高中收归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工作。推进技工学校、省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白藤东小学等一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金湾航空城小学、香洲第十三中学、第二十三小学等学校。设立促进西部地区教育均等化专项资金。选拔一批优秀学校管理干部和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任职、支教。由市、区教育部门牵头组建学校教育集团,组建幼儿园一体化发展联盟、义务教育学校联盟和普通高中学校联盟。加快海岛学校与香洲区优质公办学校联合办学进程。大力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纳入“粤教云”应用学校,加强教育视频网平台的应用,汇集优质视频资源,及时输送到农村(海岛)学校。
⒋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制订《珠海市无偿划拨民办中小学校教育项目用地评审准入管理办法》、《珠海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办法》。修订《珠海市直属民办学校年检办法》。
⒌促进特殊教育、国际教育发展。2016年底前全市特殊教育教师100%持证上岗。制定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和资源教室管理工作制度,以及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实施办法。根据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士、海外华侨和留学回国人员子女的入学需求,改善国际学校办学条件。推动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与香港、澳门签署合作协议。探索引进境外优质教师,加强国际理解教育。
⒍促进中职教育内涵发展。建设1个校企紧密合作“前店后校”模式的产教实训基地。完成市一职与南屏中学中职部的整合搬迁。继续大力推进中、高职衔接的办学模式,扩大“三二分段”招生规模。
(市教育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区配合)
二、推进公共卫生均等化
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管理。制订《珠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完善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制度,成立联合理事会对公立医院进行运营管理,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理事会授权下的院长负责制,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建立院长职业化管理机制,制订《珠海市公立医院院长选拔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珠海市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岗位目标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市属公立医院人事薪酬改革,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以临床一线需求为导向、重视专家价值为核心的价值体系。推进控烟立法。
⒉提高医院服务能力。制订《关于促进驻珠公立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珠海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万山海岛医疗卫生机构成建制整体划入市人民医院,实行院办院管,提升海岛医疗水平。
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建设。从2016年起全市每个镇卫生院对其辖区内政府举办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实行机构建制一体化。每个农村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至2名全科医生,运行经费由原10万/年提升到30万/年,提高医务人员工资待遇,增加人员运转,延长服务时间。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民办公助紧密型合作关系。加快建设新市妇幼保健院、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第二中医院扩建和平沙医院改扩建等项目,推动省人民医院金湾医院投入运行。各区建立起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激励机制。
⒋加强基层中医药能力建设。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到2016年底,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达到100%。
⒌保证公共卫生服务持续均衡发展。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上调到50元/人/年。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至2016年底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的全覆盖。继续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80%以上。全市孕妇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生儿筛查率达到95%以上。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队伍能力建设。继续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
⒍建立区域医联体管理机制。推动市与区(街)、区与镇(街)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建制一体化”、“直办”、“托管”、“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按区域实现市、区、镇(街)、村(居)联动运作。在斗门区区镇医联体试点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开各类医联体。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
⒎初步建立分级诊疗服务制度。2016年率先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工作,推动基层50个、区级100个病种的分级诊疗。
⒏建立全民健康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区域医疗“一卡通”项目建设,促进医疗信息共享。启动项目二期建设,建设区域医疗影像信息系统和移动医疗信息平台,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实现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市卫生和计生局牵头,市禁毒办、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各区配合)
三、促进公共文化体育均等化
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市博物馆如期开馆以及珠海大剧院对外运营。建设珠海市图书馆总分馆。香洲区文化艺术中心动工建设,金海岸文化艺术中心投入使用并免费开放。按省特级文化站标准新建、改建梅华、吉大等镇街文化站。继续推进村居文化中心建设,完成最后110个村居文化中心建设和硬件提升,年底前312个村居文化中心全部达到“5+2”标准。推进九洲城、狮山街道文化站、将军山社区文化中心等市民艺术中心试点建设。在公共文化体育馆、公园、医院等公共场所为市民提供全覆盖的免费WIFI接入服务。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16年实现市区镇村四级文化场馆数字文化信息和产品的对接。
⒉提升公共文化活动品牌。申办全国帆船锦标赛。办好珠海WTA超级精英赛。举办第34届“滨海之声音乐会”,打造以小型交响乐、音乐剧、原创音乐为特色的主题音乐类惠民活动。举办“青少儿艺术花会”,开展分门类的教育系统竞演活动,重点扶持管弦乐、民乐、声乐进校园活动。依托市民艺术中心,开展音乐、舞蹈、合唱、戏曲等艺术门类的“城市活动进社区”品牌活动。举办市民艺术花会,通过市区镇村四级联合举办,打造基层文化建设成果和群众文艺风采展示平台。
⒊继续推进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工作。在2015年完成全市80%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在2016年底全面完成我市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工作。
⒋保质保量完成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农村电影放映的目标任务,实现“一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数字化电影”。结合我市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实际情况,深入征求农村群众意见,选取群众喜闻乐见的电影片进行放映。
⒌逐步完善社区文体公园建设及丰富群众性体育活动。全市建设34个社区体育公园。结合8月8日全民健身日举办系列群众性体育活动如香洲区足球联赛、金湾公路自行车公开赛、斗门龙舟邀请赛、南粤幸福活动周,开展免费科学指导群众学习太极拳等项目健身活动。
(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科工信局、各区配合)
四、推进公共交通均等化
⒈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推动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工程开通试运营,加大绿色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投放力度。做好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工程和东西部快速公交工程沿线公交线网的优化调整工作,开行接驳线,试行有轨电车和常规公交、快速公交与常规公交优惠换乘政策。完善西部地区公交线网布局,制定区域优化调整方案。
⒉建设完成珠海市东西部快速公交(BRT)工程,并于航展前通车,满足东西向快速公共交通通行需求。
⒊完善农村公路网。2016年完成36.6公里农村公路路面硬化任务。
⒋完善市政路网建设和高快速路网。完善人行过街设施,动工建设S272湖心路口2座人行天桥、珠海大道西段3座人行天桥和情侣路南段12座人行地道。完成兴业路北延线、港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前期工作,建成月环支线南延段,全面开工建设金琴快线。启动园山路、翠海路等升级改造,打通兰埔路、新海燕桥、造贝路等一批断头路。全面开工建设香海高速、洪鹤大桥、新开工建设坦洲至香海高速连接线、金海公路大桥、鹤州至高栏港高速,建成洪湾互通二期。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路局、各区配合)
五、促进公共安全均等化
⒈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普法网络,加强“以案说法”平台等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制定实施珠海“七五”普法规划,重点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立足不同区域、针对不同对象,推进“蓝色珠海普法行”2016系列活动,提高法治宣传实效。全面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开展法治区、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系列创建活动。加强“以案说法”等法制宣传教育实体平台建设,争取在“七五”期间建成市级法治公园。
⒉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三纵”(区、镇/街、村/社区)、“三横”(政府、市场、社会)、“三个层次”(无偿、公益、有偿)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全部投入运作。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建设、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体化、网络化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为政府、群众、市场提供“三位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⒊推进公共安全防控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地方立法工作,填补技防管理的地方立法空白,解决我市技防系统建设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对技防行业监管水平。
⒋推进安全生产法制法规的制定,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将《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等列入2016年法规立法计划草案。完善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检查指导各区(功能区)安监部门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和培训。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统计上报和事故趋势分析报告。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组织举行危险品事故综合应急演练。
(市司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法制局、市禁毒办、市科工信局、各区配合)
六、推进生活保障均等化
⒈推进养老保险保障。确保完成2016年省下达的各项扩面征缴任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360元。加快推进解决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办理。
⒉落实工伤保险保障。落实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结合省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操作细则,对建筑业单位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⒊完善民政社会服务。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并实行不分城乡、不分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的全市统一的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制订《关于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实施方案》,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制订《珠海市户籍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试行办法》,减轻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负担。继续提高低保标准,根据省确定的低保标准指导线适当提高我市低保标准,力争全市低保标准不低于620元/人/月。
⒋稳步推进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抓紧推动出台“珠海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珠海市残疾人教育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关于珠海市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珠海市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加强残疾人工作业务系统整合,逐步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加快“12385”助残服务热线建设步伐,畅通残疾人诉求表达渠道,提供更加专业、周到、细致的政策解析、服务咨询和求助维权服务。
⒌进一步加强吸毒人员康复指导。2016年底前,各镇(街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30名实有吸毒人员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配齐禁毒社工。制定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戒毒康复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香洲区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形成试点经验并在全市推广应用。建成戒毒康复人员社会化管理平台。
(市民政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生局、市残联、市禁毒办、各区配合)
七、推进住房保障均等化
⒈加快唐家人才公寓和斗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工作,力争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尽快制定南屏沁园项目总体分配方案,争取上半年开展公开配租。
⒉编制并实施《珠海市住房保障专项规划(2014-2020)》。
⒊制订《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提高住房保障标准、扩大保障面。制订金湾区和高栏港区垦区危房改造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规定,启动青年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研究。
⒋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保障性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市海洋农业水务局、市科工信局、各区配合)
八、推进就业保障均等化
⒈进一步做好创业工作。促进创业3000人,组织创业培训2000人,新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3家,出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创业项目库管理办法、创业实训基地认定办法。举办“2016·第三届大学生创业大赛”。
⒉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强化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创新开展“两个100”招聘活动(100场大学生专场招聘会和100场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和高校毕业生“六送服务”活动,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岗位信息搜集发布和就业推荐。在我市三个强制戒毒所全部落实“入所培训、出所就业”的戒毒康复模式,引入企业入所开展培训。研究出台促进戒毒康复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的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有效提高戒毒人员安置就业率。
⒊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按照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要求,制订《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建立积分制入户常态化办理机制,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服务。
⒋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高技能人才、劳动力技能晋升、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完成技能晋升培训补贴2000人(实际目标以省下达任务为准)。组织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1万人次,完成5万人次全民技能提升培训,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禁毒办、各区配合)
九、推进医疗保障均等化
⒈出台实施《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同等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及住院报销待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400元提高到480元,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报销限额由每年40万元提高到62万元。
⒉推动建立分级诊疗机制。推动建立“首诊在基层、确诊在医院、康复回基层、重症进医院的”双向逐级转诊机制,加大引导群众就医向基层流动的政策吸引力,将高血压、糖尿病病种参保人引导到社区就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卫生和计生局、各区配合)
十、推进生态环境均等化
⒈完成镇总体规划的编制。统筹与协调镇总体规划与市概念规划、珠海市总体规划以及各层次村居规划的衔接,完成莲洲、乾务,白蕉、斗门、三灶、红旗镇等6个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编制。
⒉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保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确保华新环保工厂顺利试运行,减少垃圾填埋量。加快推进1200吨/日的首期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建设,编制公共厕所专项规划,新建和改造50座旅游公厕。推动各区进一步健全农村垃圾收运体系。
⒊继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全市污水管网投融资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争前山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6月底建成,三灶污水处理厂和平沙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提标改造工程)于2016年底基本完成。加快推进东部污泥处置中心搬迁工程和西部污泥处置中心建设,争取2016年下半年动工,2017年6月份完成。
⒋启动“公园之城”建设。开工建设3个森林公园、2个湿地公园,建成33个乡村绿化美化点,新建香山湖公园、改造提升野狸岛公园、海天公园等都市特色公园,构建四大公园体系。新建70公里绿道、9,560亩碳汇林和16.8公里生态景观林。
(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市政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区配合)
十一、加强组织 做好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健全管理体制,配置专职人员,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二是做好任务分解。各专项工作小组应制定年度专项工作计划,将工作目标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定期总结和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总结和分析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各区、各部门应加强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下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市均等化办开展各项督察督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