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珠海市横琴新区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7.26 亿元,大力支持科技金融企业发展,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发 展的融资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新区科技、金融、 产业融合发展。
一、 创新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制定实施《横琴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银行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贷款产生 损失进行补偿,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承担有限代偿责任。风险 补偿资金首期规模1亿元,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单个企业贷款额最高达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二、 建立企业上市专项奖励。印发实施《横琴新区鼓励 和促进企业上市专项扶持办法》,对区内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发行上市给予专项扶持奖励。对于在新三板挂牌的 横琴企业,最高可获210万元奖励;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成功 挂牌的不超过280万元,在境外上市的不超过300万元。同 时,珠海市外的上市公司迁入横琴新区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奖励资金。上市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通过配股、 增发、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再融资,且募集资金50%以上投
放横琴新区的,按再融金额的2%。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最高 不超过160万元。
三、 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台《横琴新区政府投资
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横琴新区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政府资金 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于横琴新区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支持科技金融产业发展。
四、 促进金融产业集聚发展。安排总部企业发展奖励资
金,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技术研发、品牌创建、市场拓展、人力资源开发和提升总部功能等。对经认定的创新金融总部 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对横琴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 连续5年给予奖励。对落户横琴新区的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经审核通过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