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业务指导,根据《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及《珠海市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珠财〔2013〕75号),结合中心预算、结算、决算操作规程要求,珠海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制定本工作指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珠海市财政投资审核工作指引(201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