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光临珠海市财政局网站。 今天是:
您在现位置是: 一 > 详细内容
  • 关于珠海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     2017-08-08
  • ——2017725日在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珠海市财政局局长  周 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珠海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6年,市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7,384万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3,683万元的43.3%(剔除保税区收入29,588万元后,占比为42.3%),完成调整预算的102.2%,同比增长8.3%(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25,13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64,5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12,739万元,调入资金511,546万元,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1,533万元,上年结转安排58,153万元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41,043万元(详见附件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7,384万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⒈税收收入962,7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7%,同比增长10.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6%。其中:

    ⑴增值税293,6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同比增长2.2%。其中:国内增值税142,655万元,同比增长7%;免抵调增增值税83,176万元,同比减少3.5%;改征增值税67,779万元。

    ⑵营业税75,8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同比增长84.9%。主要是1-4月房地产市场交易旺盛,房地产业营业税增收。

    ⑶契税116,3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2%,同比增长8.1%

    ⑷企业所得税148,2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5%,同比增长3.5%

    ⒉非税收入304,6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7%,同比增长1.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4%。其中:

    ⑴专项收入59,3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4.5%,同比减少9.5%

    ⑵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3,3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同比减少47.6%。主要是上年清缴历年收入结余抬高基数。

    ⑶罚没收入41,6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0.7%,同比减少19.7%

    ⑷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9,1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2.7%,同比减少10.7%

    ⑸其他收入96,4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8%,同比增长337.6%。主要是一次性清缴专户历史滚存结余。

    上级补助收入425,132万元,具体项目为:

    ⒈体制性返还收入137,629万元。其中:增值税、消费税税收返还30,80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33,61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9,910万元,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共享四税基数31,615万元,增值税收入划分体制调整返还基数31,689万元。

    ⒉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8,254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6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8,644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4,922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447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96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2,10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3,41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04,827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61万元。

    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9,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1,480万元、国防类53万元、公共安全类30万元、教育类1,831万元、科学技术类14,99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9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751万元、医疗卫生类2,389万元、节能环保类5,186万元、城乡社区类30,000万元、农林水类45,765万元、交通运输类11,35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类34,906万元、商业服务业类2,687万元、住房保障类1,320万元、其他600万元。(详见附件11

    下级上解收入164,556万元,主要包括:市垂直管理单位人员经费61,382万元、税收上划基数22,746万元、项目注资款18,800万元、企业迁移税收基数16,945万元、保税区国地税收入11,180万元、工业园国地税收入5,796万元、饮用水源保护区补偿资金5,736万元等。(详见附件12

    债务转贷收入812,739万元,全部为置换债券转贷收入。

    调入资金511,546万元。主要是调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支出情况。

    2016年,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2,2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7%,同比减少12.2%。加上债务还本支出571,0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0,54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74,579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71,68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4,732万元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184,813万元(详见附件311121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2,228万元,主要项目支出如下:

    ⒈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3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8.1%,同比减少38.9%。主要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盘活存量资金,需冲减原列支科目支出,以及工商、质监下放各区减少本级支出。扣除这两个因素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5%,同比增长22.3%

    ⒉公共安全支出306,8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2%,同比增长26.2%

    ⒊教育支出189,0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5%,同比增长16.2%。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教育水平专项资金以及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约1.4亿元反映为对各区补助。

    ⒋科学技术支出79,4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8.5%,同比减少17.6%。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高等教育创新驱动专项资金2亿元结转至下年度安排,比上年减支主要是创新驱动专项资金与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合计2.57亿元反映为对区补助。

    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4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5%,同比减少13%。主要是上级补助减少。

    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1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6%,同比增长41.1%。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支出增支。

    ⒎医疗卫生支出85,2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8%,同比增长25.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公共卫生水平资金约1亿元反映为对区的补助。

    ⒏节能环保支出25,4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4%,同比增长634倍。主要是上年中央财政清算扣减节能家电产品补贴等专项转移支付导致基数较低。

    ⒐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0,8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78.8%,同比增长3.6%。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增加。

    ⒑农林水事务支出91,8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1%,同比增长139.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等资金剩余1.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增加。

    ⒒交通运输支出48,0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6%,同比减少61.5%。主要是上年安排的交通建设项目支出较多拉高基数。未完成预算主要是航空发展专项资金以及部分基建工程支出进度较慢。

    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57,4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28.6%,同比减少69.2%。超预算主要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盘活存量资金,需冲减原列支科目,转列资源勘探类支出。扣除这一因素,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0,6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7.1%,同比减少84.2%(主要是上年对国有企业的注资拉高基数)。

    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5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63.2%,同比下降22.5%。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减少。

    ⒕住房保障支出6,2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同比下降36.8%。未完成预算主要是省清算收回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608万元。

    ⒖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6,3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4.3%,同比增长44.1%。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中心粮库建设工程进度较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2,22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试编)如下:工资福利支出429,1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4,9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91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26,015万元,转移性支出4,00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81,59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70,1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405万元,其他支出1,155万元。(详见附件14

    2016年市本级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7,855万元,同比下降16.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969万元,较上年增长9.2%(其中符合国家有关因公出国(境)调整及放宽政策的支出108万元,若剔除该因素,实际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722万元,较上年下降10%,主要是2016年车辆更新购置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85万元,较上年下降25%,主要是新一轮的车改正式实施,淘汰了一批车辆;公务接待费2,179万元,较上年下降10%,主要是各预算单位以及报账审核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使得公务接待费继续下降。

    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5,000万元,调整预算调减为5,000万元,当年未使用。

    补助下级支出474,579万元,其中:

    ⒈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309,591万元,占对区转移支付支出的65.2%。主要包括:对各区体制补助101,196万元、横琴新区开发建设财力性补助80,000万元、市本级垂直单位人员支出61,382万元等。

    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64,988万元,占对区转移支付支出的34.8%。专项转移支付中,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2,135万元、国防转移支付48万元、公共安全转移支付1,517万元、教育转移支付35,487万元、科学技术转移支付48,12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6,5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11,521万元、医疗卫生转移支付17,298万元、节能环保转移支付794万元、城乡社区转移支付10,462万元、农林水转移支付7,799万元、交通运输转移支付5,31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转移支付-2,543万元(清算以前年度补助资金)、商业服务业转移支付13,590万元、金融转移支付5,44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转移支付1,273万元、住房保障转移支付187万元。(详见附件12

    上解上级支出60,542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14,975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支出11,896万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服务贸易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42万元,工商、地税、安全、技监等专项上解支出33,629万元。(详见附件11

    (三)结转结余情况。

    扣除结转下年安排54,697万元后,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为零。国债转贷资金结余1,53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0,7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5%,同比增长154.4%。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4,19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48,735万元,上年结转安排92,59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000万元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68,310万元(详见附件4)。

    2016年,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7,3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4%。加上债务还本支出69,610万元,补助区支出225,769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18,425万元,调出资金201,11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662,309万元(详见附件51112)。

    扣除结转下年支出106,001万元后,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无净结余。

    (一)主要项目收支情况。

    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14,1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8.1%;安排支出784,641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626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78,231万元,城市建设支出591,575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637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551万元,廉租住房支出2,581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692万元。

    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1,2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65.7%;安排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⒊车辆通行费收入17,5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4%;安排支出17,512万元,其中:公路还贷支出14,720万元,政府还贷公路养护支出757万元,其他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2,035万元。

    ⒋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3,4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6.6%;安排支出6,49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

    ⒌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4,4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4.3%;安排支出37,736万元,其中: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1,010万元,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136万元。

    (二)上级补助情况。

    2016年,市本级共收到上级基金补助收入24,199万元。其中:土地整理项目资金21,565万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1,350万元、民航发展基金719万元、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346万元。(详见附件11

    (三)补助区支出情况。

    2016年,市本级基金补助区支出225,76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转移支付222,397万元、交通运输转移支付713万元、其他2,659万元。(详见附件1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3,2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其中:利润收入85,969万元,产权转让收入57,0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58,139万元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01,367万元(详见附件6)。

    2016年,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8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3,0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986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69,484万元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01,352万元(详见附件7)。

    收支相抵,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15万元。

    四、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部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已于201610月全面启动,但2016年仍是试点期数据,并非改革后数据。根据上级统一要求,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才能纳入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制范围,而试点期数据不纳入。为此,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未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数据。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总收入1,383,697万元,基金总支出815,931万元,当年结余567,766万元,历年累计结余4,075,732万元。除个别险种受政策调整影响未完成预算外,各险种基金收入和支出基本符合预算目标,总体上稳健运行。

    (一)收入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总收入1,383,6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3%,同比增长8.5%。收入增长主要受多项险种征缴政策调整和利息收入增加等因素影响,未完成预算主要是2016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期收支未纳入决算统计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决算收入885,3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9%,较上年增加60,846万元,同比增长7.4%。基金收入增长主要是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政策影响:一是201541起,我市单位缴费比例由11%调整为13%;二是2016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较上年提高;三是201671起缴费工资下限为2906元,比2015年增长20.68%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决算收入31,3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8%,较上年减少4,889万元,同比下降13.5%。基金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领取农保养老金待遇人数减少较多,故财政补贴收入(基础养老金补贴)相应减少较多;二是2016年缴费补充财政补贴(补充财政补贴为各区根据当年财政收支情况,为各区参保人的额外补充缴费补贴,补充标准及人员为各区自行制定)为855万元,较2015年减少1904万元,同比减少69.01%,影响2016年财政补贴收入(缴费财政补贴)减少较多,完成预算较低。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决算收入353,2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5%,较上年增加56,322万元,同比增长1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市2016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较上年提高;二是约有1.2万参保人从参加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转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从2%变为8%,增加基金收入;三是异地转入人数大幅增加,超过调整预算,转入个人账户基金比预算多302万元;四是滞纳金增长较快。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决算收入35,2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9%,较上年增加7,878万元,同比增长28.8%。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特殊人群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二是财政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4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80元。

    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决算收入17,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8.9%,较上年减少2,736万元,同比下降13.9%。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1012016731调整工伤费率,由原来的0.4%(一类)、0.8%(二类)、1.2%(三类),下调为0.2%(一类)、0.5%(二类)、0.8%(三类);二是自201681起,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由目前的三类调整为八类,平均缴费费率由原来的0.36%下调至0.2%

    6.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41,6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4%,较上年减少6,942万元,同比下降 14.3%。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6月起失业保险缴费总体费率由2%下降为1%   

    7.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决算收入19,8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4%,较上年减少2,542万元,同比下降11.3%。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101起生育保险费率由0.7%下降到0.5%

    (二)支出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总支出815,9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9.7%,较上年增加126,100万元,同比增长18.3%。基金支出增加主要是多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提高及享受待遇人次增长,未完成预算主要是2016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期收支未纳入决算统计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决算支出380,4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较上年增加59,016万元,同比增长18.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关于解决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珠人社〔2015236号)影响,平均离退休人数比2015年增长24.13%;二是养老待遇年度调整人均养老金约增长6.5%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决算支出24,7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0%,较上年减少10,131万元,同比下降29%。支出减少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解决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20158341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一次性趸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结算个人账户余额,使2015年个人账户支出较大抬高了支出基数。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决算支出289,0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0%,较上年增加40,716万元,增长16.4%。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住院和门诊人次的增长及医疗费用自然增长。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决算支出36,3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较上年增加12,205万元,增长50.6%。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7月起提高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二是自20167月起实行新的《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再次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支付比例;三是消费指数上涨、新技术、新项目应用以及医疗机构规模扩大导致基金支出增加;四是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待遇提高引起参保人医疗需求释放,使更多的参保人得到了医疗保障。

    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决算支出18,1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6%,较上年增加 2,224万元,增长14%。支出增长主要是受人均医疗费用增加影响。

    6.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35,2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6%,较上年增加15,499万元,增长78.3%。支出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企业申请的稳岗补贴包含了2014-2015两个年度,使失业保险基金金支出同比增长较快。

    7.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决算支出31,8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1%,较上年增加 6,571万元,增长26%。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11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生育人数增幅较大。

    (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

    2016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567,766万元,同比下降3.1%;累计结余4,075,732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当年结余分别为504,936万元、6,523万元、64,186万元、-1,125万元、-1,132万元、6,394万元、-12,016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分别为3,284,303万元、81,581万元、345,497万元、13,279万元、75,645万元、262,966万元、12,46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当年赤字主要是由于我市20157月和20167月两次大幅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当年赤字主要是由于201510月和20168月两次降低缴费费率,使基金收入减少。生育保险当年结余赤字,一是生育保险缴费率下调使基金收入减少;二是国家放开二孩政策,生育人数增长较快,待遇相应增长。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试点期收支情况补充说明。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我市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试点期数据不纳入决算统计范围。现将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试点期收支情况补充如下:

    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4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9.9%,较上年增长13%;支出118,1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0.9%,较上年增长56.7%;当年结余35,296万元,历年累计结余462,747万元。收支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我市虽已于201610月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工作,但由于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尚未正式上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无法按照改革后新政策启动征收支付工作,从而影响预算执行进度。

    五、重点支出实施情况

    (一)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一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市本级交通基础设施支出105,308万元,其中:洪鹤大桥22,589万元、洪湾互通二期工程项目19,413万元、翠屏段市政配套工程12,734万元、香海大桥10,000万元。

    二是继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2016年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支出64,128万元,其中:情侣路南段拱北口岸至横琴大桥路段主线改造工程17,460万元、情侣路南段拱北口岸至横琴大桥路段辅线及配套公园工程7,316万元、白石桥工程5,000万元、上冲检查站南侧用地市政配套路工程4,200万元。

    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6市本级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932万元,其中:乾务赤坎大联围加固达标工程3,394万元、斗门区自然村村村通水泥路项目3,208万元、县道X583线珠峰大道升级改造工程(道路工程)2,850万元、小林联围达标工程1457万元、斗门区低标准县道升级改造工程1,229万元。

    四是开展生态环保工程建设。2016年市本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支出8,974万元,其中:西坑尾垃圾填埋场939万元、沥溪垃圾填埋场封场二期工程、前山、拱北片区污水管网建设一期等项目结算款6542万元。

    五是完善教育文化医疗设施。2016年市本级教育文化医疗设施支出30,275万元,其中:金湾区第一中学9,000万元、市技工学校建设7,650万元、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扩建职业康复楼工程1,245万元。

    (二)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加大产业扶持资金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区级产业发展积极性。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市级负责扶持公共平台、区级负责扶持具体项目”的要求,加大产业扶持资金转移支付力度。按因素法、属地法下达各区产业扶持资金共计4.6亿元。其中,创新驱动专项资金1.57亿元,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38亿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0.93亿元。

    二是推进产业基地建设,打造良好的产业创新载体。拨付航空产业园专项资金5,000万元,推进航空产业基地建设;拨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扶持资金5,000万元,推动高科技农业园区发展;拨付集装箱吞吐量补贴4,800万元,推进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产业集群基地建设;拨付新能源汽车专项经费4,325万元,推进新能源客车基地建设。

    三是加强市校合作,实施创新驱动。拨付市校发展建设合作资金42,000万元,推动各高校珠海校区创新驱动战略发展,构建高水平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提升珠海校区办学层次和水平,共建高水平大学;拨付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孵化器)专项资金2,900万元。

    四是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拨付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增资资金30,000万元,打造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平台;拨付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育辅导资金5,890万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5,914万元,省级新一轮技术改造新增专项配套资金2,500万元。

    五是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拨付外贸发展专项资金8,749万元,鼓励企业扩大进出口,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拨付外贸企业助保贷融资平台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使更多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拨付四位一体融资项目资金985万元,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金融的引导作用。

    (三)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一是推进公共教育均等化。拨付十二年免费教育资金12,837万元,公用经费按照小学每生每学年1,1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950元的标准实施补助,普通高中学费每生每学年1,620;拨付教育费附加经费22,065万元,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拨付民办中小学接收本市户籍学生补助6,514万元,按照市、区上一年度公办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的100%(租赁办校的按50%),对接收本市户籍学生入读的民办学校进行补助;拨付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教育水平资金9,234万元,缩小西部、海岛地区与主城区教育水平差距;拨付“强师工程”专项资金1,621万元,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师德水平,增强业务素质;拨付困难家庭学生补助专项资金1,438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特困生书杂费减免、高中以及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等。

    二是推进公共文化均等化。拨付珠海市基层文化建设专项资金4,000万元,推进村居文化中心建设、特级文化站建设;拨付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999万元,重点支持我市鼓励优先发展的、有竞争优势的文化产业门类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和项目;拨付马戏节专项资金1,661万元,举办第三届中国国际马戏节;拨付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1,324万元,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开发利用,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拨付文化、体育场馆有关资金2,522万元,免费开放圆明新园、体育场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各类体育赛事、维护体育场馆、提供市民中心公共阅览服务。

    三是推进公共卫生均等化。拨付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公共卫生水平专项资金10,000万元,提高西部及海岛地区公共卫生水平;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11,774万元,2016年起,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400元提高到480元;拨付公立医院专项补助24,538万元,重点保障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拨付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经费1,446万元,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拨付普通门诊统筹专项资金627万元,按照每人每年25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拨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1,040万元,用于免费婚前孕前优生、孕期医学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地中海贫血干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拨付医疗救助金1,200万元以及基本公共卫生经费963万元,补助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对特殊及困难群体、艾滋病人进行救助,开展结核病、麻风病、职业病等疾病的防治工作

    四是推进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均等化。拨付公交同城同价票价调整补贴及特定人群乘车补贴50,000万元,对全市老人、残疾人等特定对象给予公交免费乘车优惠、中小学生票价六折优惠以及实施全市公交同城同价;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6,051万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360元;拨付陆岛交通票价下调补贴和海岛老人学生乘船优惠补贴2,800万元,海岛居民60岁以上老年人乘船免费,海岛居民中小学生乘船给予六折优惠。

    五是推进就业保障、住房保障均等化。拨付就业创业专项资金1,800万元,通过实施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指导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创业资助、创业培训补贴等等方式促进创业就业;拨付政府性住房租金补贴180万元,按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的一定比例分类收取租金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加快建设新农村。拨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27,799万元,以“以奖代补”方式用于全市农村污水处理,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实施特色产业发展、实施环境宜居提升、实施民生改善保障、实施特色文化带动、实施社会治理建设、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六大工程”建设,建设省级、国家级精品村。

    二是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拨付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资金8,484万元,对纳入我市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居民购买社保补贴,以及开展区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拨付莲洲镇生态补偿资金2,802万元,弥补莲洲镇教育、社保、农业、卫生等民生支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拨付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4,615万元,按照每年每亩150元的标准对基本农田进行经济补偿,缩小基本农田与建设用地的利益差距,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拨付碳汇造林建设资金1,866万元,积极开展碳汇造林,提升森林覆盖率。

    三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做好对口扶贫工作。拨付斗门区水利设施建设补助10,000万元;拨付米袋子工程专项资金1,098万元,按水稻每造每亩100元、玉米和薯类每造每亩50元的标准对种粮户进行补贴;拨付扶贫专项资金3.13亿元,用于开展云南怒江东西部扶贫协作,重庆巫山、四川甘孜、西藏林芝对口支援,广东阳江、茂名精准扶贫工作。

    四是推进一事一议制度,加强村级组织保障。拨付固本强基工作经费1,908万元,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支持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领域,促进农村基层组织的稳定、规范运转,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期初余额1,985,083万元(含或有债务,由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年度汇率变动,导致2016年年初政府性债务比2015年年末债务增加119万元),本年减少债务736,059万元,新增债务773,360万元,期末债务余额2,022,384万元,债务率62.74%(国际警戒线为100%)。

    新增债务773,360万元构成如下:置换债券612,660万元,用于置换2016年及今后年度债务到期本金;新增债券160,700万元,用于南屏水库保障房、香海大桥、洪湾枢纽互通二期、珠海情侣路南段拱北口岸至横琴大桥路段主线改造、西坑尾垃圾填埋场等基本建设项目。

    2016年末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2,022,384万元,剔除或有债务后余额为1,893,559万元。2016年末全市债务限额4,526,736万元,其中市本级债务限额2,429,436万元,债务余额未突破债务限额。

    七、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24号),盘活存量资金“要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用于冲减赤字、化解政府债务支出或用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铁路公路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2016年,市财政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年初存量资金600,836万元,全年共盘活消化429,594万元。盘活后存量资金剩余171,242万元,加上新增专户、部门回收统筹资金85,776万元,新增结转资金138,962万元,计提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4,732万元后,年末存量资金结余合计680,712万元。2016年,结转资金、回收统筹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情况如下:

    (一)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初,市本级以前年度结转支出共150,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支出58,1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支出92,591万元。

    全年共支出128,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3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7,612万元。主要用于改善民生、扶持企业、重点项目等方面。

    2016年末结余21,760万元,其中:继续结转下年使用6,345万元,回收统筹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415万元。

    (二)回收统筹存量资金盘活消化情况。

    2016年年初,市财政从部门、专户回收统筹存量资金余额共279,064万元,全年盘活消化159,520万元,主要安排如下:

    ⒈国企注资款81,900万元(加上国资预算安排的注资款28,800万元后共110,700万元)。主要包括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000万元、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000万元、水务集团20,000万元等。

    ⒉偿还有轨电车1号线项目政府性债务本息35,700万元。

    ⒊支付土地一级开发收益22,980万元。

    ⒋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项目5,000万元。

    ⒌第十一届航展专项经费、帆船锦标赛专项经费共5,000万元。

    ⒍公共自行车建设及维护费用3,300万元。

    ⒎高栏港集装箱补贴2,400万元。

    (三)预算周转金结余情况。

    2016年市本级预算周转金期初预算8,280万元,本年未使用,期末余额8,280万元。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计提使用情况。

    2016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667 万元,年中预算调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137,000万元,结余21,667万元。

    2016年末,市本级计提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4,732万元,来源如下: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26,6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56,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01,1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62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306,399万元。

    (五)财政风险准备金结余情况。

    2016年,市本级财政风险准备金年初结余48,323万元,本年度利息收入672万元,盘活消化39,241万元,年末结余9,754万元。

    八、落实市人大及常委会决议有关情况

    根据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及珠海市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保障民生支出、重大项目支出需求,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加大预算执行力度。

    收入方面,始终把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作为首要目标,多措并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重新制定局领导分片抓收入机制,层层分解收入目标,聚集合力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均衡入库。加快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步伐,实行次日缴库,提高非税收入缴库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主动协调沟通,加快国资收益上缴进度,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PPP等新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经济建设。积极争取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推进存量债务置换,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推进财政专户清理撤并,清缴专户历年结余。清理历年权责发生制资金、单位自有账户结余资金。

    支出方面,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把握好支出进度的均衡性,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水平。通过支出进度通报、排名、考核和约谈机制等方式强化预算单位支出责任意识,督促加快预算支出执行。加快民生项目、重点项目等支出。贯彻落实预算法要求,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比率,按时拨付转移支付资金。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激发内生动力,提高管理绩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贯彻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方案,积极做好收入预测、预算调整、收入调库等相关工作。改革市本级与香洲区收入划分体制。深入推进零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审核流程,扩大部门预算现场联审范围,2017年参加现场联审的预算单位从20165家增加到10家,现场联审的示范效应进一步传递;首次邀请市民代表参与部门预算现场联审,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透明度;试行部门预算编制质量评审,对单位预算编制情况进行量化打分,促进预算编制精细化,推动财政管理的科学和规范。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拓展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在预算绩效评价范围、评价方式、评价体系建设以及预算绩效公开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2016纳入绩效评审范围的项目共有307个金额合计24.44亿元,经评审,共核减199个项目专项支出4.95亿元,核减率达到20.26%。首次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建立预算支出中期规划与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的对接机制,实现年度间资金项目安排的滚动管理和预算收支跨年度综合平衡,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改革功能区预算编制与审议方式,从2017年开始,横琴新区、高新区、万山区和高栏港经济区四个非建制区的财政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报告,同步纳入市相关报告中单列反映,一同提交市人大及常委会审议。简化预算资金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修订《珠海市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审批暂行办法》。加强对国资预算的监督管理,修订《珠海市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对市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会议费、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招待费、培训费、办公费等七项行政经费支出进行年终考核,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单位完善整改。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定期报告机制。出台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自驾私车公务出行、培训、定制工作服等补贴标准,进一步健全行政经费支出标准体系。

    (三)贯彻积极财政政策,挖掘经济发展潜力。

    一是牵头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收费“零收费”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服务收费、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调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提升企业劳动力技能水平及失业保险稳岗政策补贴,降低人工成本。借助推进营改增全面扩围、落实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负政策、落实小微企业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降低税负成本运用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妥善处理养老保险欠费历史遗留问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手段,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运用政策性产业基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投入,降低财务成本。

    二是灵活运用财税杠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安排外贸企业助保贷融资平台风险补偿金专项用于市级商务部门建立助保贷融资平台,撬动银行贷款,增加出口贸易;共同探索“四位一体”融资新模式,进一步发挥贴息资金、风险补偿金的作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贷款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设立城市发展投资基金,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围绕创新驱动的战略实施整合科技资金,将市本级财政安排的涉及科技投入的10个专项资金整合为“创新驱动专项资金”,有效盘活资金,集中财力推动我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产业扶持资金转移支付力度,由各区结合区级发展实际,自行出台产业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区级产业发展积极性,增强我市产业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注资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整合市属创业投资资源,通过开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新科技园区建设、科技中介和科技金融配套服务,为创新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及金融服务等全方位支持。与暨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科学院、清华大学开展合作,扶持高校学科建设、学院队伍建设、科研平台办学、“天琴计划”科研平台建设,鼓励高等教育服务我市创新驱动发展。

    (四)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一是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和经营性物业移交监管,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公务用车调剂、特种用车核定、公务用车公开处置、封存公务车辆报废等各项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预决算公开的时间、形式、内容等要求,建立预决算公开反馈及跟踪协调机制。开展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自查和整改,以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倒逼效应”强化规范管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发布的《2016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显示,珠海市政府财政透明度在全国295家地级与地级以上市政府中排名第四(仅次于北京、广州、上海),排名较2015年前进一位,较2014年前进两位,连续三年在广东省21个地级市中位居第二。

     

    2016年,财政收入继续稳步增长,支出进度有效加快,财政体制改革顺利推进,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的各项任务。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我市实体经济总体增长乏力等结构性问题不容忽视,经济自主增长的动力依然较弱,加上房地产“双限”政策的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铺开、省以下收入划分体制调整、降成本行动计划实施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财政收入的组织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二是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支出需求不断增加;三是中期财政规划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与预算做好衔接存在一定难度;四是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及精细化水平仍需提高,内部管理流程需要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不断改革创新,全力以赴,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 “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精神实质,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抢抓机遇、敢于担当、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建设珠江西岸核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6年市本级决算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已顺利完成,请予审议。
1.2016年珠海市本级预算收支决算总表.xls


2.2016年珠海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xls


3.2016年珠海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xls


4.2016年珠海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xls


5.2016年珠海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xls


6.2016年珠海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xls


7.2016年珠海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xls


8.2016年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xls


9.2016年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xls


10.2016年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表.xls


11.2016年上级财政与珠海市本级转移支付明细表.xls


12.2016年珠海市本级与区转移支付明细表.xls


13.2016年珠海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xls


14.2016年珠海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xls


15.2016年珠海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xls


16.2016年珠海市本级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xls


17.2016年珠海市本级部门决算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