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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珠海市2015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     2016-08-05
  • ——2016727在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珠海市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珠海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市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2,797万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9,634万元的44.9%(剔除保税区收入28,921万元后,占比为43.8%),完成调整预算的105.1%,同比增长15.5%。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45,66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06,26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64,366万元,调入资金509,270万元,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1,533万元,上年结转安排145,025万元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84,918万元(详见附件2)。与向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减少31,519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2,797万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⒈税收收入914,2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同比增长13.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5.4%。其中:

    ⑴增值税233,5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6%,同比增长17.6%。其中:国内增值税131,328万元,同比下降7.9%;免抵调增增值税81,061万元,同比增长106.4%;改征增值税21,192万元。主要是免抵调库收入增收。

    ⑵营业税127,6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6%,同比增长9.9%。主要是房地产市场回暖,房地产业营业税增收。

    ⑶契税110,4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同比下降6.1%。主要是土地交易量减少土地契税减收。

    ⑷企业所得税143,6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8%,同比增长15.1%。主要是制造业增收。

    ⒉非税收入298,5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8%,同比增长22.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4.6%。其中:

    ⑴专项收入67,7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同比增长7.7%

    ⑵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1,8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1%,同比增长46.1%。主要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清缴历年收入结余。

    ⑶罚没收入51,9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6.6%,同比增长66%。主要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清缴历年收入结余。

    ⑷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5,0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0.7%,同比增长58.6%。主要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清缴历年收入结余。

    ⑸其他收入22,0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9.9%,同比下降52%。主要是上年一次性收入较多抬高基数。

    上级补助收入345,666万元,具体项目为:

    ⒈体制性返还收入105,940万元。其中:增值税、消费税税收返还30,80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33,61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9,910万元,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共享四税基数31,615万元。

    ⒉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0,274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6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028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749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13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557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58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2,36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3,57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12,614万元。

    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9,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2,521万元、国防类51万元、公共安全类141万元、教育类1,868万元、科学技术类29,61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1,6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905万元、医疗卫生类2,053万元、节能环保类-16,782万元(清算退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城乡社区类20,000万元、农林水类3,529万元、交通运输类10,25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类34,292万元、商业服务业类4,078万元、住房保障类71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类5,62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类1,000万元、其他1,902万元。(详见附件11

    下级上解收入206,261万元,主要包括:市垂直管理单位人员经费61,382万元、税收上划基数24,745万元、先进装备制造业资金26,000万元、市内企业迁移至横琴新区税收基数及超收结算款12,067万元、工业园国地税收入5,796万元、保税区国地税收入9,673万元、莲洲镇生态补助资金1,837万元、产业转移资金1,200万元等。(详见附件12

    债务转贷收入764,36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转贷收入39,941万元,置换债券转贷收入724,425万元。

    调入资金509,270万元。主要是调入预算统筹资金、风险准备金、专户资金。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8,4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同比增长60.6%。加上债务还本支出365,6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634万元,补助区支出453,938万元后,债务转贷支出375,91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667万元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125,232万元(详见附件3111213)。与向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减少55,528万元,主要是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8,454万元,主要项目支出如下:

    ⒈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3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同比增长12%

    ⒉公共安全支出243,2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9%,同比增长26.9%

    ⒊教育支出162,6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同比下降3.6%。未完成预算是自201591日起6所幼儿园和3所中学下放香洲区管理。

    ⒋科学技术支出96,4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75.7%,同比增长156%。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支出增加。

    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4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3%,同比增长78.3%。主要是基建支出增加。

    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9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2%,同比增长13.2%

    ⒎医疗卫生支出67,9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同比增长9.2%

    ⒏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0.2%,同比下降99.9%。未完成预算及支出规模下降主要是中央财政清算扣减节能家电产品补贴等专项转移支付。

    ⒐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8,0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88.1%,同比增长96.6%。主要是转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导致支出规模增加。

    ⒑农林水事务支出38,2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8%,同比下降38.5%。支出规模下降主要是自2015年起污水处理费支出转列政府性基金支出。

    ⒒交通运输支出124,8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6%,同比增长61.1%。主要是省转贷的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用于交通建设项目。

    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10,8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6%,同比增长1292.3%,主要是增加对国有企业的注资支出。

    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4,9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8.5%,同比下降39%。未完成预算及支出规模下降主要是外贸发展专项支出减支。

    ⒕住房保障支出5,7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7.8%,同比下降23%。支出规模下降主要是2014年安排唐家人才公寓项目支出2,000万元而2015年未安排。

    ⒖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4,4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81.8%,同比增长87.3%。主要是转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导致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8,45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试编)如下:工资福利支出306,5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7,6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05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67,314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8,42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25,02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3,282万元,其他支出40,199万元。(详见附件14

    2015年市本级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9,426万元,同比下降25.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8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14万元,公务接待费2,42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2015年年中我市执法单位新参加车改,核减淘汰了大批车辆,受其影响,购车经费以及车辆运维费下降幅度较大;2015年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及标准,为此公务接待支出继续大幅下降。

    2015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4,400万元,调整预算调减为3,000万元,当年未使用。

    补助下级支出453,938万元,其中:

    ⒈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304,965万元,占对区转移支付支出的67.2%。主要包括:对各区体制补助98,520万元、横琴新区开发建设补助90,000万元、市直垂直单位人员支出61,382万元。

    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8,973万元,占对区转移支付支出的32.8%。专项转移支付中,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2,343万元、国防转移支付141万元、公共安全转移支付547万元、教育转移支付31,905万元、科学技术转移支付17,74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6,7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4,549万元、医疗卫生转移支付8,902万元、节能环保转移支付13,925万元、城乡社区转移支付1,582万元、农林水转移支付10,638万元、交通运输转移支付2,79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转移支付32,110万元、商业服务业转移支付12,614万元、金融转移支付1,56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转移支付875万元。(详见附件12

    上解上级支出42,634万元,其中:税收净上划支出14,766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支出11,896万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服务贸易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42万元,工商、地税、安全、技监等专项上解支出15,930万元。(详见附件11

    (三)结转结余情况。

    扣除结转下年安排58,153万元后,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为零。国债转贷资金结余1,53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6,3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0%,同比下降67.2%。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7,89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9,00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157,262万元,调入资金162,307万元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82,848万元(详见附件4)。与向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减少135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2015年,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2,6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57,463万元,补助区支出130,702万元,债务转贷支出61,537万元,调出资金57,89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90,257万元(详见附件51112)。与向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减少72万元,主要是调出资金减少。

    扣除结转下年支出92,591万元后,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无净结余。

    (一)主要项目收支情况。

    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27,1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6%;安排支出408,247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50,466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43,707万元,城市建设支出70,037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338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3,699万元。

    ⒉车辆通行费收入30,4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安排支出29,228万元,其中:公路还贷支出24,460万元,政府还贷公路养护支出1,779万元,其他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2,989万元。

    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8,0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11.7%;安排支出9,40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

    ⒋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6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安排支出4,0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管理费用、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

    ⒌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2,4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80%;安排支出7,474万元,其中: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570万元,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904万元。

    (二)上级补助情况。

    2015年,市本级基金补助收入7,891万元。其中: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14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33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99万元、港口建设费200万元、民航发展基金4,992万元、无线电频率占用费142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42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439万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1,352万元。(详见附件11

    (三)补助区支出情况。

    2015年,市本级基金补助区支出130,7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135万元、城乡社区转移支付127,521万元、交通运输转移支付350万元、其他2,696万元。(详见附件1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2,7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6.7%,主要是清缴了历年结余。其中:利润收入112,148万元,产权转让收入67,031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5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551万元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9,282万元(详见附件6)。

    2015年,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4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其中:交通运输支出33,975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6,428万元。主要用于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注资、广珠城轨概算增资等。加上调出资金80,740万元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31,143万元(详见附件7)。与向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减少58,139万元,主要是调出资金减少。

    收支相抵,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58,139万元。

    四、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我市社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由市财政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75,7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4%,同比增长28.3%(详见附件8)。与向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1,446万元,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具体如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24,5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2%,同比增长41.2%。超额完成调整预算且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征缴政策影响: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从201511日起,单位缴费比例从10%调整为11%201541日起又将单位缴费比例从11%调整为13%,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从19%调整为20%二是2015年度缴费下限由原来的2139元提高到2408元。三是根据《关于解决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珠人社2015236号),约1万名城乡居民参保人通过一次性趸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职工养老待遇,导致基金收入增加。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8,6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8%,同比下降14.3%。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6月起失业保险缴费总体费率由原来2%下降为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6,9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0%,同比增长16.2%。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平均缴费工资增加。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9,7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4%,同比下降7.0%。未完成调整预算及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为减轻企业负担,我市于2015101日起,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0.4%(一类)、0.8%(二类)、⒈2%(三类),下调为0.2%(一类)、0.5%(二类)、0.8%(三类)。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2,4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8%,同比下降0.6%。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为减企业负担,201510月起,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由原0.7%下调至0.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1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1%,同比增长9.9%。收入增加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541日起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35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3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同比增长29.1%。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25元调整为360元(含门诊统筹个人缴费25元,下同),特殊人群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25元调整为200元,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130元;二是财政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340元调整为400元。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89,8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0%,同比增长21.8%(详见附件9)。与向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增加15,311万元,主要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加具体如下:

    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1,4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同比增长20.8%。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一是月平均领取养老金人数增长较快,二是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

    ⒉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9,7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5%,同比增长22.7%。支出增长主要是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相关支出增加。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8,3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2%,同比增长15.4%。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享受医保待遇人次增加及次均住院费用增长。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5,9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0%,同比增长19.1%。支出增长主要是受工伤待遇人数增长和人均医疗费用增加影响。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5,3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0%,同比增长53.3%。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单独二胎生育政策影响,享受生育待遇人数增长幅度较大;二是新《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新参保职工连续参保缴费不足12个月的,待参保缴费满12个月后再享受待遇,使一部分2014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延迟到2015年支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9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5.7%,同比增长85.9%。超额完成预算及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解决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约1万名城乡居民参保人通过一次性趸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结算退回其本人,人均结算⒈2万元,导致基金支出增加。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1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7%,同比增长20.8%。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201571日起,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住院报销待遇的提高以及享受医保待遇人次增加及次均住院费用增长。

    (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585,930万元,同比增长36.9%;累计结余3,507,967万元,同比增长20.1%,基金累计结余稳步增长(详见附件10)。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503,106万元,累计结余2,779,367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28,835万元,累计结余256,572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结余48,580万元,累计结余281,310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当年结余3,827万元,累计结余76,779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当年结余-2,902万元,累计结余24,478万元。生育保险当年赤字主要是由于我市自2015101日起,生育保险缴费率由原来0.7%下调为0.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282万元,累计结余75,057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结余3,202万元,累计结余14,404万元。

    (四)补充说明

    根据省统一部署,2015年我市未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编制范围。现将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201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5,7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5,394万元,当年结余60,386万元,累计结余427,451万元。

    五、重点支出实施情况

    (一)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一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建成交通枢纽城市,2015年市本级交通基础设施支出160,688万元,其中:珠港澳大桥人工岛珠海口岸上部工程58,580万元、洪湾互通二期工程项目24,489万元、金港路翠屏段一期11,998万元、省道S366线10,470万元。

    二是不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为加大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投入,2015年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支出158,654万元,其中:情侣路南段拱北口岸至横琴大桥路段主线改造以及辅线和配套公园41,796万元、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工程25,549万元、金凤路翠屏段市政道路工程10,002万元。

    三是实施民生水利工程建设。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5市本级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支出16,260万元,其中:乾务赤坎大联围加固达标工程8,166万元、竹银水库工程2,203万元、千里海堤斗门区鹤洲北海堤达标加固工程2,000万元。

    四是开展生态环保工程建设。为深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2015年市本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支出4,589万元,其中:沥溪垃圾填埋场封场二期工程2,831万元、环保生物质热点工程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000万元。

    五是完善教育文化医疗设施。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文化医疗服务水平,2015年市本级教育文化医疗设施支出61,266万元,其中:珠海歌剧院26,799万元、市博物馆新馆5,207万元、市疾控中心异地新建工程4,314万元、市人民医院北区工程2,514万元、市技工学校新校址一期工程2,253万元。

    (二)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推进产业基地建设,打造良好的产业创新载体。拨付航空产业园、富山工业园专项资金10,000万元,推进航空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拨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扶持资金5,000万元,推进海洋高科技产业基地建设;拨付集装箱吞吐量补贴3,161万元,推进高栏港区石油化工产业集群基地建设;拨付新能源汽车专项经费11,728万元,推进新能源客车基地建设;拨付科技金融和民营战略产业专项资金26,606万元,扶持生物医药产业、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等基地建设。

    二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完善创业创新公共服务。拨付市校战略合作专项资金7,000万元,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拨付研究开发费补贴5,000万元,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力度;拨付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4,109万元,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争创名牌,增强企业竞争力;拨付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项资金1,499万元,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和民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是激励知识产权创造,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拨付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增资资金10,000万元,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扶持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发展;拨付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3,084万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拨付中小企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拨付扶优扶强贴息专项资金4,999万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和骨干企业银行贷款利息给予一定的补贴;拨付专利资助奖、市长质量奖和技术标准专项资金1,140万元,提升专利创造能力,鼓励技术标准创新。

    四是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拨付外贸发展专项资金9,968万元,鼓励企业扩大进出口,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拨付商贸流通、电子商务专项资金1,430万元,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商贸服务业及其它产业的有机结合,提升商贸服务业整体水平;拨付四位一体融资项目资金2,074万元,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金融的引导作用;拨付金融发展专项资金4,982万元,推动金融产业跨越式增长。

    (三)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一是推进公共教育均等化。拨付十二年免费教育资金18,496万元,2015年春季学期起,按照公用经费小学每生每学年1,1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950元的标准实施补助;拨付教育费附加经费22,171万元,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拨付“强师工程”专项资金2,529万元,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师德水平,增强业务素质;拨付学前教育资金1,864万元,扶持幼儿园发展;拨付民办中小学接收本市户籍学生补助2,598万元,按照市、区上一年度公办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的100%(租赁办校的按50%),对接收本市户籍学生入读的民办学校进行补助。

    二是推进公共文化均等化。拨付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797万元,重点支持我市鼓励优先发展的、有竞争优势的文化产业门类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和项目;拨付马戏节专项资金5,488万元,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马戏节;拨付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2,095万元,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开发利用,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拨付文化强市专项资金825万元,推动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培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创新文化发展体制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拨付体育资金2,238万元,免费开放体育场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各类体育赛事、维护体育场馆。

    三是推进公共卫生均等化。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6,326万元,201471日起,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340;拨付公立医院专项补助9,755万元,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拨付普通门诊统筹专项资金521万元,按照每人每年25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拨付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经费1,335万元,用于免费婚前孕前优生、孕期医学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地中海贫血干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拨付疾病防治及救助经费192万元,对特殊及困难群体、艾滋病人进行救助,开展结核病、麻风病、职业病等疾病的防治工作

    四是推进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均等化。拨付公交同城同价票价调整补贴及特定人群乘车补贴20,400万元,对全市老人、残疾人等特定对象给予公交免费乘车优惠、中小学生票价六折优惠以及实施全市公交同城同价;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9,372万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330元提高至350元;拨付陆岛交通票价下调补贴和海岛老人学生乘船优惠补贴3,660万元,对海岛60岁以上居民及中小学生乘船给予补贴。

    五是推进就业保障、住房保障均等化。拨付就业专项补贴资金6,056万元,通过实施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以及举办“就业直通车”、专场招聘会等方式促进就业;拨付住房保障支出1,150万元。

    (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加快建设新农村。拨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19,760万元,以“以奖代补”方式用于全市农村污水处理,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实施特色产业发展、实施环境宜居提升、实施民生改善保障、实施特色文化带动、实施社会治理建设、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六大工程”建设,建设省级、国家级精品村。

    二是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拨付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资金8,491万元,对纳入我市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居民购买社保补贴,以及开展区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拨付莲洲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补偿资金2,825万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生态保护和社会民生协调发展;拨付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3,274万元,按照每年每亩100元的标准对基本农田进行经济补偿,缩小基本农田与建设用地的利益差距,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拨付节能降耗、可再生能源利用专项资金2,080万元,鼓励节能降耗,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三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做好对口扶贫工作。拨付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999万元,用于支持高新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换和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农产品品牌化、产业化发展;拨付米袋子工程专项资金1,096万元,按水稻每造每亩100元、玉米和薯类每造每亩50元的标准对种粮户进行补贴;拨付扶贫专项资金8,397万元,对口帮扶重庆巫山、四川凉山、广东阳江茂名。

    四是推进一事一议制度,加强村级组织保障。拨付固本强基工作经费1,864万元,促进农村基层组织的稳定、规范运转,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期初余额2,185,473万元(含或有债务),本年减少债务686,024万元,新增债务485,515万元,期末债务余额1,984,964万元,债务率77.24%(国际警戒线为100%)。

    新增债务485,515万元构成如下:置换债券423,088万元,用于置换2015年及今后年度债务到期本金;新增债券22,827万元,主要用于省道S365线中心涌至井岸二桥段工程、省道S366线改建工程等项目;项目新增举债39,600万元(项目后续提款),主要用于广珠城际轨道延长线、非经营性收费公路、防灾减灾工程等项目。

    2015年末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1,984,964万元,剔除或有债务后余额为1,835,939万元2015年末全市债务限额4,272,236万元,其中市本级债务限额2,268,736万元,债务余额未突破债务限额。

    七、预算周转金结余情况

    2015年市本级预算周转金期初预算8,280万元,本年未使用,期末余额8,280万元。

    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计提情况

    根据新《预算法》、《珠海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2015年起,市本级财政开始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5年末,市本级计提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667万元,来源如下: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58,5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60,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及结转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39,502万元。

    九、财政风险准备金结余情况

    2015年,市本级财政风险准备金年初结余276,346万元,本年度利息收入4,094万元,盘活消化232,117万元,年末结余48,323万元,以后年度将不再计提。

    十、预算统筹金结余情况

    2015年,预算统筹金年初结余233,553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年末无结余,以后年度将不再计提。

    十一、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初,市本级以前年度结转支出共295,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支出138,2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支出157,262万元。

    全年共支出273,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9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8,577万元。主要用于改善民生、扶持企业、重点项目等方面。

    2015年末结余21,998万元,其中:继续结转下年使用2,400万元,回收统筹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98万元。

    十二、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各地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2015年市本级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034,015万元,主要安排如下:

    ⒈国企注资款350,000万元。

    ⒉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66,133万元。主要包括:横琴二桥BT项目33,244万元、省道S366珠海大道改建项目26,030万元、歌剧院项目3,000万元等。

    土地开发和征地拆迁等项目支出140,030万元。

    归还华润银行项目增资扩股款72,797万元。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71,040万元。主要包括:高栏港疏港铁路专用线二期工程26,394万元、市政项目结算款20,000万元、香海大桥工程15,000万元等。

    ⒍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906万元。

    十三、落实市人大及常委会决算决议有关情况

    根据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及珠海市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深化财政改革,财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提高财政支出质量。

    收入方面,依托全市财税联席会议、市区财政局长座谈会、局领导分片抓收入机制加强对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与税务、国资、国土等部门形成合力抓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和清理,加强对执收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完善非税收入系统功能,实现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库。

    支出方面,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5年市本级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5.3%。多措并举加快支出进度,市政府及财政部门通过电话、专题开会、约谈、走访等方式督促主管部门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方案的细化和指标下达、拨付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通报、约谈制度;建立健全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长效机制,将市直预算单位综合支出进度纳入部门的年度责任白皮书考核,将各区的综合支出进度纳入各区实绩考评范围,建立局内各支出业务科室综合支出进度排名和考核机制。2015年全年市本级库款保障水平压缩在规定范围,财政支出进度实现预定目标。

    (二)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夯实预算编制基础。

    一是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制定《市本级财政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以实际支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绩效为核心,以提高执行率为保障,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部门预算。

    二是创新预算审核方式。在全国首次创新性推出由社会及监督、行政等相关部门行业专业人士组成的部门预算评审专家组与预算单位“面对面”现场联审,代替传统的“背靠背”书面审核模式。各部门按照“必要性、合理性、匹配性、效益性”评审要求,对申报项目逐一填报《项目申报表》,由评审组一一审核。经过现场联审和财政内部联审,共核减234个单位项目支出16.4亿元,核减率达27.9%

    三是调整公用经费开支标准。从2016年预算编制开始,市直预算单位办公类水电费改为据实安排,公务费标准调整为:执法单位从每人每年15,6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7,400元,行政单位及参公单位从每人每年9,720元调整为10,800元;事业单位从每人每年5,940元调整为6,600元。

    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修订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要求各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物业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杜绝了各单位随意租赁的现象。建立了物业资产登记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出租物业位置、面积、租金等情况

    (三)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贯彻落实意见》、《珠海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升中长期财政收支稳定性,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

    二是完善转移支付管理。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上级和本级安排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确保转移支付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对市级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要求提前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预计数占当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执行数的比重一般不低于90%,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占当年专项转移支付执行数的比重一般不低于70%

    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发挥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要求,我市积极行动,抓好落实,分解目标。市本级全年共盘活存量资金103.4亿元。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快推动我市重点项目的建设。

    四是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五是加强财政监管。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监督检查、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检查、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非统管单位财务巡查等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配合做好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2014年社保基金审计等专题审计,通过推进审计整改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主动防范财政风险。

    一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预决算等多项内容,公开内容更全更细。清华大学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财政透明度课题组发布的《2015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中,珠海市排在全国29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第五位,我市财政透明度得到了专业机构认可。

    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及新发债分配。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编制滚动性动态报表,对政府债务实行动态管理。逐月对全市政府性债务进行审核、汇总,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政府。起草《珠海市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方案(2015-2017年)》,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是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印发《进一步规范分散采购和单一来源项目监管通知》、《关于政府采购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明确主体责任,防范廉政风险。

    四是完善全口径预算执行实时在线监督系统建设。拓展在线监督系统的内容,在原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的基础上,新增了社保基金预算执行监督的内容,实现人大对四本预算监督的全面覆盖;新增了决策分析内容,实现人大对预算收入的实施在线监督。扩展在线监督系统的功能,对原在线监督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新增了代表建议、工作邮箱、后台管理等功能模块,丰富了与人大代表沟通交流的手段。

    2015年,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支出进度有效加快,财政体制改革顺利推进,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圆满完成了2015年度的各项任务。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难以保持高速增长;二是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存量资金仍待进一步盘活;三是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不断改革创新,全力以赴,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努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已顺利完成,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