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现位置是: 一 > 详细内容
- 预算科
- 发表时间:2017-02-10
-
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财政预算政策;研究提出我市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代编全市财政预决算草案,拟订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承担市级部门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拟订市对区(功能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对区财力性转移支付方案;承担市财政与省财政结算、对区级财政总决算的批复等工作;承担市财政与区(功能区)财政结算和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工作;指导、监督区财政收支平衡工作;指导区镇财政管理体制工作。
联系电话:2261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