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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政法科
  •     发表时间:2017-02-10
  •     负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提出收入分配政策改革方案的建议;负责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政法、武装民兵等部门预算及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安排军警部队、口岸联检单位等中央和省驻珠单位的各项地方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核拨工作;指导和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为特岗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事项。
        联系电话:25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