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法[2016]24号)有关规定,对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经市民政局结合登记管理情况提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市财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共同审核,现将2016年我市市级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珠海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6日
(联系方式和电话:市财政局 2510006,市国税局 3216050,市地税局 2650226,市民政局 2311077)
附名单:
一、2009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2家)
1、珠海市慈善总会
2、珠海市关爱协会
二、2016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5家)
1、珠海市妇女儿童福利会
2、珠海市金台文化慈善基金会
3、珠海市得理慈善基金会
4、珠海市普济慈善基金会
5、珠海市海控公益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