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以及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局委托珠海安德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12月19日开始珠海市首席信息官协会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的会计信息进行检查,请被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等,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否则,依法作出处理处罚。请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和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何瑾 联系电话:0756-25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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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12日